第一条 目的
为规范会计资料的完整性,加强会计证据链的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等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学校各单位,作为会计证据链管理的制度依据,各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。
第三条 会计证据链内容
完整的证据链必须包括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真实性的相关业务资料,主要为业务附件及财务附件。业务附件为财务支付前需要提供的相关附件,财务附件为付款凭证。
第四条 管理原则及职责
(一)证据链管理实行“谁经办,谁负责”的原则。
(二)经办部门为业务附件的提供部门,财务部门为财务附件的提供部门及证据链的保存部门。
(三)财务部门有权要求经办部门提供合法合规的会计证据链资料。
第五条 具体要求
(一)会务费证据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
1.会务审批单;
2.会务合同或者协议(合同文本遵循行业标准);
3.召开会议的文件或通知(会议名称、时间、地点、目的及参加会议人员花名册);
4.会议材料(会议议程、讨论专件、领导讲话资料);
5.出席签到单;
6.会务现场照片(或者其他影像资料);
7.会务费报销标准的内部制度(会议期间产生的市内交通费,住宿费等按照《教职工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》标准执行);
8.会议费用明细单;
9.合规的增值税发票;
10.费用的审批资料;
11.付款凭证;
12.其他相关资料。
(二)办公费证据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
1.购买办公用品的审批单;
2.采购办公用品的合同或者协议(合同文本遵循行业标准);
3.办公用品清单或者明细表(列明货物名称、规格、单价、数量等);
4.合规的增值税发票;
5.费用的审批资料;
6.付款凭证(若属于支付的现金还需要收款方的有效凭据,若属于银行支付的则需要银行付款证明);
7.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记录;
8.其他相关资料。
(三)劳保费证据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
1.采购合同(合同文本遵循行业标准);
2.要求配备劳保的内部制度;
3.合规的增值税发票(价格及数量应该符合行业标准);
4.费用的审批资料;
5.付款凭证(支付价应该符合行业一般标准,也就是说不能远高于行业价,或者远高于生产经营需要的要求);
6.发放签字表;
7.其他相关资料。
(四)差旅费证据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
1.包含出差人员姓名、地点、时间、任务的出差申请;
2.差旅费报销标准的内部制度;
3.合规的增值税发票;
4.费用的审批资料;
5.付款凭证;
6.其他相关资料(如出差成果等)。
(五)咨询费证据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
1.咨询业务申请审批单;
2.咨询合同或者协议(合同文本遵循行业标准);
3.咨询相关内容记录资料(咨询内容、时间、地点、目的及参加咨询的双方人员花名册);
4.咨询成果材料(咨询成果报告);
5.合规的增值税发票;
6.费用的审批资料;
7.付款凭证;
8.其他相关资料。
(六)宣传费证据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
1.宣传业务申请审批单;
2.宣传合同或者协议(合同文本遵循行业标准);
3.宣传相关内容记录(宣传内容、时间、地点、宣传方式);
4.宣传成果材料以照片为主;
5.合规的增值税发票;
6.费用的审批资料;
7.付款凭证;
8.其他相关资料。
第六条 本办法由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负责解释与修订。
第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